一道历史题!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08:26
《汉莫拉比法典》中有如下规定:

第一条: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人之罪者处死。

第二十五条:任何房屋失火,前来救火之自由民贪取屋主之财物者,此人应投入该处火中。

第一百九十六条:若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

第一百九十九条:若自由民损毁自己民的奴隶之眼……则应赔偿其买价一半。

①材料中这几条规定禁止的是哪几个方面的犯罪?
②有哪些不公正的规定?
③体现了该法典的原则是什么?
④该法典保护的是哪些人的利益?
⑤结合材料评价这部法典?

⊙﹏⊙b汗我实在看不懂~谁教我?!

1.禁止诬陷他人、盗窃、人身伤害。
2.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不平等,如第一百九十六条:若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第一百九十九条:若自由民损毁自己民的奴隶之眼……则应赔偿其买价一半。自由民伤害自由民,自己也是受到同等处罚,而伤害奴隶只是赔偿其买价的一半。
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第一百九十六条:若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
“让买方小心提防”。如第一条: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人之罪者处死。第二十五条:任何房屋失火,前来救火之自由民贪取屋主之财物者,此人应投入该处火中。
4.它明显地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保护奴隶制的私有制。
5.《汉谟拉比法典》公开确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并对各种法律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对后世立法具有重大影响。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此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和“让买方小心提防”。法典从不考虑最初的伤害是否纯属意外,而是残酷无情地坚持让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的国家。至今,这部刻在石柱上的法律条文仍是世界上一部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

ps:这是材料题,所有答案都可以从材料中找到。最后在结合课本所学知识进行总结。

诬陷罪,偷盗罪,故意伤害罪,破坏公共财产罪
均不公正,第一条第二十五条罪不至死,第196条身体破坏惩罚不人道是原始落后尝罪法不合法,199对自由民本身的个人财产实行国家强制保护并强制要求损害奴隶利益的自由民支付钱款给政府,实际上已经侵犯了个人财产处置权
原则是一切违法者必将受到重罚
首先保护了政府和统治高层的利益,之后是自由民的利益,最低是奴隶的利益如199条
此法典仍具备原始血偿赎罪的影子,但由于已经发展到较为高等的奴隶社会,所以增加了对于统治阶级以及构成主要税收来源的自由民利益的保护,初具了比较完好社会保障和管理制度的雏形,实际上成为后世改进人性化标准化合理化法律的基础,是当时时代普遍参照的高级律法

1.禁止诬陷他人,禁止盗窃,禁止人身伤害。
2..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不平等,如第一百九十六条:若自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