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该怎么处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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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处罚 】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扣1分。 罚款20-200元;扣车;如果你的车里没有第二位驾驶员能继续开车,就要扣车。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现在交警手里都有警务通的,你告诉他身份证号码,他一查就知道你有没有了,如果连身份证都没有带,可能连人都要带走。

以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95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按照上述规定,楼主将被罚款20-200元;并暂扣机动车,直至提供驾驶证方可取回车辆。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罚情况如下:
1、根据交通法第十九条,以及九十条的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般是处50元罚款。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3、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般警察不查你就没什么事情的吧
要查到你的话
你跟他说下
他会联系总部
查下有没有你的资料
有的话就会放你
提醒下你下次注意带
总的来说没什么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