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合同进口料件供应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12:08
我现在正在办一加贸手册备案,现在一个问题想请问高人。我备案的进料合同是跟香港供货总公司签订的,进口合同上写的是香港。我们是分批进口,进口第一批料件的时候,是香港总公司从德国的分公司调拨的料件,是从德国进口到青岛。第二批是从香港进口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去备案啊,合同应该怎么做?

合同的签订双方不变 装货口岸可以备案多个 把香港 德国汉堡等口岸什么的都备案上是可以的,这是个很正常的业务。
退一步讲 如果手册只备案香港 从德国进口 在操作上 以及后续的手册核销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