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办理房产证的税率标准(武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13:24
2008年1月购买的新房,价值47W,请问要付多少的税率
PS:特别针对契税现在的算法是不是原来的不同,江岸区的标准更好。
我房屋单价是6420元/平方米,现在购买的是73.23平方米,办理两证是房产局要求交纳契税4%,这样交符合规定吗?

武汉市契税标准如下:
  1、2008年2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或交易合同的,按照此前单价5500元/m2、总价70万及别墅的分界线,高档房及普通房分别征收4%或2%的契税;

  2、2008年2月1日~10月31日购买的房产,以合同时间为准,按照单价5700/m2、总价80万及别墅等标准,分别征收2%或4%的契税.

  3、2008年11月1日后购房契税征收标准

  别墅及联体别墅住房 仍按4%收取。

  个人购买除别墅及联体别墅外的非普通住房 税率由4%调整为3%。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税率由2%调整为1.5%。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普通标准住房与非普通标准住房的划分标准:
  一、中心城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二、远城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

  因此,您的新购住宅属于2008年1月购买的,按照总价格47万元来判断,所以契税税率2%
  应纳契税=47*2%=0.94万元。

办两证的费用通常是你发票上总房价的4.5%。

47W*4.5%=2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