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购房问题,专家请来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00:15
1,第二套住房,按开发商要求交付了45%首付,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2,银行通知由于之前房贷有逾期交纳情况征信记录受到影响不予办理房贷。
3,开发商要求一次付清全款,否则本人要承担5%违约金。
4,也是一个重点:由于本人当时有重要事情离开本地,于是找别人用我的名义,代替我办理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包括所有合同的签字和按手印(不是代办是顶替)。
问: 请问此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退款是否不用承担违约金,顶替办理这一过程是否存在其它法律问题???

虽是别人替签,但毕竟是你同意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你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导致不能付款,承担责任的确实是你。

你想不认可签字行不通的,因为不认可签字容易,那怎么解释已经付了45%的首付款呢? 现在是你的银行信誉处了问题,那就是你自己的责任,现在你这样的情况最好是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我觉得你最好想想办法,不行用别人的名字买这套房子,用亲属的,签个协议最好。

按你所说,虽是别人替签,但毕竟是你同意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你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导致不能付款,承担责任的确实是你。

你想不认可签字行不通的,因为不认可签字容易,那怎么解释已经付了45%的首付款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开发商和你签购房协议的过程的确是存在操作瑕疵。但具体因为这个瑕疵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需要开发商证明顶替办理是否是在你授意或者知晓情况下发生的。
如果无法证明是在你的授意或者知晓情况下发生的,此合同很大程度上可以判定无效。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在你的授意或者知晓情况下发生的,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会非常微小,甚至于没有责任。
的确,对于你的表述,最大的漏洞就是如果你不承认你授意或者知晓,是无法解释45%的预付款和办理银行贷款过程的,就此而言,你的思路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