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08:34
我有慢性胃炎和溃疡,在98年因为在麻将馆打麻将时突然胃疼不止。这时候有人给我一支烟,说吸了就好,我尝试了一下,果然很快就不疼了,虽然吐了一场,但觉得很舒服而且还有点飘飘然的感觉,后来一但胃不舒服就主动向这人索取,直到半个月后,这人被抓了,并说我也吸毒我才知道这烟是毒烟。当时这人也举报说我吸毒,我也被处理了,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这次以后我再也没碰过任何毒品,一直过着很正常的生活11年了!但最近一段时间,我出差住酒店身份证一登记过不了几小时马上就有公安上门带我去派出所检查,甚至是我的客户在场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发生了几次后公司和我解约了。我很痛苦,我在想,为什么我这样一个想过正常生活的人却被一段11年前的无心过错毁了一辈子吗?

你这个时间有点长了,事情都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你怎么才想起解决啊,你当时就应该有法律意识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或者诉讼,但是现在你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你必须在知道处罚内容两年内起诉,现在你已经失去了胜诉权了,就是没有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现在是国庆保卫期间,曾经吸毒人员,会作为重点人员被公安机关重点监控,确保国庆期间不出任何问题。
等过了国庆,应该会恢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