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转让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6:05:04
我有一个专利最近受到一个厂家的关注,
他们想要购买,可我不想只卖给他一家,因为这个专利有很广的应用范围,
所以想要采取出售使用权给多个厂家的方式,具体怎样操作?专利法对此是怎样规定的?
再就是,我的专利目前没有拿到授权(我有申请材料和受理通知)
是否不宜公开?
另外我还想申请国际专利,据说有优先权这一说法具体是怎样的?
问的问题多,回答详细,扣题,追加奖励。
目前中国对专利权的保护是否到位?
为什么听到很多的专利权人有糟糕的维权经历?
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是必要的me?

最好咨询律师,这个问题牵扯的利益比较大,所以请谨慎

这个问题其实还比较好回答哈,一,知识产权界定有专利知识产权和非专利知识产权,你只是申请专利,当然不能称之为专利了,当然把知识产权与别人合作,跟是专利并无太大关系,关键是别人是否感兴趣。
二,如果是开展知识产权合作的话,采用的形式就灵活多样了,可以根本,不同的区域设定使用权,销售权,转让权,独占权之类的,都可以在合同上约定。
申请国际专利让代理公司去做,之前需要找查新。

这么说吧
由于你的专利还没有授权,所以根本没法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因为你的专利申请最终是否能得到授权还是另外一回事。

根据你的描述,我初步判断是尚未公开的发明专利,如果你铁了心要取得该专利,则最迟自申请日其18个月就会公开,所以早公开就能早启动实质审查,早获得专利授权。

因为发明专利的要求严格,授权时间比较长,因此要想等到授权后再签订专利许可合同,那可能是几年后的事情了。因此建议就同一技术再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以便能较早的获得授权,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待发明专利授权后再放弃这项实用新型即可。

由于你的技术尚未授权,无法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在未公开前,你可以作为一项技术秘密通过合同许可给他人使用,但是因为你又申请了专利,在18个月内必将公开,因此如果签订技术秘密使用合同,该公开将可能使你违约。因此不建议作为技术秘密许他他人使用。

在技术公开后,授权前,他们使用你这个技术的,在你授权后,可以要求使用方支付你适当的使用费用。因此,根据你的描述,你现在能做较为合适的就只有两种方案:1,自己实施;2,等待授权;

关于优先权,是指申请PCT、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专利,如果你在其中一个成员国中就某技术申请过专利,则在其他成员国享受优先权,通俗的说如果两个人同时申请,则只有你有权获得专利权。优先权是12个月,在提出申请时应当作出神明。关于专利国际申请的事情,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所以不详述,要求代理机构详细告知。
补充你的补充:只要你在成员国申请过了,且在12个月内再次在任何一成员国提出申请,你就有优先权,跟别人是否知道、申请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