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能不能一次摊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32:20
一年房租是10万,9月份开一张半年的房租的票,作帐的时候能不能把这5万块钱直接进管理费用,以前帐上有别的房租是按季度摊销的,这又是一个租的房子。

按照现在会计准则的规定,你这样支付一年以下期间的房租,可以直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用在摊销了——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
如果你要分期摊销,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一开始付款的时候: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前三个月漏了摊销,可以这个月一次性补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剩下的月份每月正常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按照配比原则,房租发票是几月到几月,应该按此每月计入管理费用。9月拿到的半年发票(2009.9-2010.1 ),有一个月跨年度了,肯定不能全部进管理费用。

收到发票:
借:待摊费用 5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万

9-12月每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房租 1万
贷:待摊费用 1万

剩下1万要2010年1月摊销了。
关键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关于费用摊销的问题,掌握下列原则
在一个会计(纳税)年度内应当分摊的费用,可以直接一次性计入当年损益。即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跨年度的发生费用,应当按照归属期分摊费用。

据例:9月份实际支付半年的费用,归属期为2009年9月-2010年2月份的费用50000元,平均每月约等于8333.33元,2009年9-12月应当分摊8333.33*4=33333.33元,2010年1-2月应分摊8333.33*2≈16666.67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50000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50000

2009年分摊

借:管理费用33333.33
贷:待摊费用33333.33

2010年应分摊
借:管理费用16666.67
贷:待摊费用16666.67

你是不可以一次摊销的。

摊销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