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在党的第几次全会通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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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

  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必须回答的新的时代课题。
  2006年10月11日下午3时05分。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决定》起草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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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可以去上下这个网址:http://www.blogms.com/StBlogPageMain/Efp_BlogLogSee.aspx?cBlogLog=1001572428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