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有哪些特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26:49
民警可以随便骂人吗?派出所就是给民警开的吗?

特权!!!是专制制度的产物,是统治阶层享有最大权利却承担最小义务的独有权力,它是人性贪婪自私、狭隘残暴的极致表现,它将个人私利凌驾于他人乃至国家利益之上,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公众意志之上,为满足自己的非分私欲肆意伤害他人的应有权益,甚至不惜牺牲大多数人的生命来填充自己无尽的欲壑,他人最宝贵的生命在特权眼里不过是可以随意践踏的草芥,不过是用来点燃其欲火的草莽。在特权的统治下,国家不过是供其攫取私利的领地,民众不过是供其任意驱使的家奴,既然没有平等,也就不存在人权,如果说还有人权的话,那不过是在强权奸淫、暴虐下,让其披上一块自欺欺人的遮羞布而已。

没有上级指令。他就是百姓 没任何特权 警察都自以为事的很有本事。问他点事都很有气势的语气说话。真受不了。看别人好像都是犯人一样

警察不应该有特权,他们只是为维护社会秩序而应生的,不应该有任何特权。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警察权力作为国家的一般权力,在世界各国是普遍现象,警察是国家的统治工具,任何国家的警察都具有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我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由于警察担负着这样特殊的职能,所以,国家赋予警察具有特殊权力的同时,为了保证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依法行使权力,对警察权力行使作出限制性了的规定,以划定警察权力的范围,由于警察权力是在法定职责限度内行使的,并受相应的制约,又称警察的权限。
  人民警察(简称民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正式名称。包括公安系统(由公安部领导)、国家安全系统(由国家安全部领导)、监狱/劳教系统(分别由司法部下属的监狱管理局和劳教管理局领导)的在职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行业警察(铁道公安、森林公安等)。他们的警服臂章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字样。
  人民警察根据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有一定的执法权。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官兵不是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等配备警力的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如文职人员或雇员)不是人民警察。

警察没有任何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