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玩牌有争议,两老人大打出手,均有损伤,后他的弟弟将我家的门窗砸坏,并多次进行骚扰,我该要求哪些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51:28
打架后,他们让老人住了院,经检查只是轻微皮外伤,可他们让老人住了院,输一些营养药,我们没去住院,而且当时是他先动的手

那你赔什么赔,别人不对又不管你的事,别赔,他们以为用武力就可以征服一切?你别赔,如果是你家不对那出与人情还要赔的,但这是他们的错,赔什么赔!你别赔,要赔赔他们一分钱!呵呵

第一。一切以证据说话,不管是谁先动手,受伤了进行赔付都是理所当然的,你们应该是在赔偿多少的问题上辩论。他住院了,医生会开诊断书,法院会根据诊断书来判定受伤的等级,如果输入的药与伤无关那就应该不会判在赔付的范围内。
第二。对方砸坏你的门窗等财产,是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对原物品按折旧会给与赔偿,法院会有具体鉴定与裁决。如果你有相对的财产价值证明也是可以出示的。并且破坏所用的器械,以及破坏后的财产都应报公安局,让公安局立案,侦查。

补充一下:如果对方现在管你要钱,你先不要给,等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强制执行再说。

你还可以去告他一个精神损失费, 来砸你家玻璃你们都吓一跳, 去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