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项法律规定兼职也要给员工交社保?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00:41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无论是全日制员工,还是非全日制员工,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与有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员工与全日制员工的不同仅在于,全日制员工只有一个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员工则有许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每一个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来说,都应按其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与全日制员工相同。所有非全日制员工供职的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工单位没有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兼职并非法律术语,因为我国法律部承认双重劳动关系,所以一个劳动者只可以与一家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再去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承揽等等其他民事关系。
对于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保,而民事关系则不需缴纳社保。

1,要交社保的类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和约束,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种关系很容易让人误解五兼职,其实并不属于兼职,不具“兼”的特征。因为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受用人单位管理,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只可以为用人单位工作。

2,不要缴纳社保的情形——承揽、承包、劳务等民事合同关系。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