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全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18:06
我于2005年将户口迁至现在居住的户口所在地,06年下半年,队长将队上多余的一份土地拿给我种,08年二月我和老公离了婚,08年十月队长开村民会上提出要收回那份地,对长说当时只是送给我种,并不是划给我种,但是他拿那份地给我时还喊了几个代表去划边界,过后两年我也领道粮食补贴金,现在我们这里土地全征,请问我这份土地应不应该由队上收回

如果他们不该收而硬要收,我该怎麽办
?我该向谁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上述条款,你可以与其理论,或找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帮忙协调,协调不成,就只有打官司一条路了。

不该收回,向当地司法部门协调!

有土地承包协议吗。有的话找政府,没有,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