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色诱抢劫48万,要判无期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29:37
我的弟弟和一些坏人去年在东莞色诱抢劫刷了48万,他的同伙去年12月就抓去了,叫他做坏事的人也抓到了,他现在也没有了消息,不知道他把那些钱用了没有,如果他把那些钱用了,现在去自首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估计要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你问的情况属于抢劫犯罪加重情形第(四)项的情形。司法解释:多次抢劫指三次以上,抢劫数额巨大是指一万元以上。
估计你弟弟应该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如果还有我列举的抢劫八种加重情形,如多次抢劫、入室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等其他情形,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都有可能。总之案子很大,很严重。

我是中部省会城市一名在职法官,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解惑。

抢劫三次以上,就要在十年以上判刑。
自首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仅根据犯罪金额判无期可能性很大,如果自首还是有希望在此刑期以下量刑的哦,总之,自首肯定要从轻发落。

不会判远期,按你的说法你弟弟应该不算是主犯,应该在十五年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