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高人支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3:17:32
有一外单位(A单位)在我公司做实验生产产品,双方约定设备厂房工资各项材料消耗都由A单位支付,产品归我公司所有,A单位只要生产数据,产品有利润提成,亏损由其支付补偿.
前期我单位为购买设备等支付大量资金,全部计入在建工程(但设备等不属我单位所有).现生产正常,双方协商由A单位支付我公司的前期投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将来盈利又如何处理。

不知道是你表述的有问题,还是你们老板有问题。既然约定设备、厂房、材料消耗都由A单位掏,你们为什么要垫资?垫资付不付利息?现在是正常了,要是不正常风险谁负担?垫资不仅要付息,还要要求加大利润分配比例。产品归你公司,为什么又有利润分配?这至少证明产品只是部分归你公司,全部的话,不存在利润分配的问题,只有损失赔偿的问题。以上所以说你们老板有问题。
前期投入如果发票单位不是你公司,是不能记在建工程的,只能走“其他应收款”。收到对方补偿,冲减“其他应收款”。将来盈利视同“受托加工”比较好处理。当然你要想办法减少奇高的利润。

设备不属于你单位所有的话,就不能记入在建工程!可以按投资方式来做。产品可以按从A公司购进的嘛,利润的提成直接加入产品价格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