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肇事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04:49
这是交警肇事逃逸,我想知道的是交警犯这样的错该怎么处理呢?在伤者家属知道此事是交警所为要求交警领导对此事做出处理时,该交警领导从最初的不承认有此事,到后来的不得不承认。请问这是不是涉嫌包庇,犯包庇罪。还有的就是现在交警在出事6个月一直不解决此事,请问他们是不是渎职呢,再有就是他们的办公室主任竟然说他比我们老百姓高贵,高一等,竟然说老百姓是无赖,我们老百姓不过是要求他们解决此事。我想知道的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还是有公职的人要比老百姓高一等呢?不知道看到我提问的朋友能不能帮我解决一下呢?

1、交警肇事逃逸与一般司机肇事逃逸的处理规定是一样的。既不能宽点,也不会罪加一等。
2、所谓解决是否指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后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6个月还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属于渎职,可以到法院告其不作为。如果是指赔偿问题,事故赔偿是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的,而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期限,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如果是指肇事逃逸的警察没有得到应得的法律处罚,交警也是渎职,可到法院告他交警处理部门。
3、办公室主任的说法完全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是平等的。但没有法律规定这种狂妄自大的言论是违法的。只可以告到他们领导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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