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已公证)卖掉用于偿还夫妻共同房产贷款,这部分钱还能算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53:30
我父母的房子因为拆迁而分得两套新房,因此公证赠与我一套。如果我将此房产卖掉后用于偿还我和丈夫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贷款,假如将来发生婚姻变故,这部分钱能作为我的个人财产吗?

1婚姻存续期间,你父母赠送的房子,除非写明只赠送给你一个人,否则视为赠给夫妻双方。
2如此房是你个人财产,如果卖掉但这钱没动(比如放银行),这也是你的财产。
3如果你把这钱用于还贷,(你和你丈夫没有约定的话)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4你可以和你丈夫内部约定,此卖房款投入部分属于你个人(但只对内有效,也就是只约束你和你丈夫对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