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在法律上有权分我父亲的家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11:01
我父亲今年68岁,现在他突然和个40岁的女人去登记了!我对那女人没好感,觉得她完全是冲着我父亲的家产来的!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大伙,这样的人在法律上会有权分我父亲的家产吗?它依据哪条法律条文的?

还有就是我家有楼房子,是我和我父亲在2002年建好的,如果我父亲不在了,那女人有权分我们的房产吗?
这应该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吧?所以她突然和我父亲离婚了这应该是不能分的,对吧?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分出一半,余下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才能开始由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享有继承权的人继承,这是一般情况,也是原则!
恕我直言,你现在的心理不是遗产分多分少,关键是不能让这个“看上你家家产的女人”分到一分钱。据此,其他情形就不说了,我直接对你这个心理状态需要得到的答案做一个建议,呵呵:
你这件事儿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应当如第一段所述进行分配遗产。你要排除某人的继承权可以这样(只阐述合法的办法,排除违法犯罪的情形):
存在有效遗嘱的情况:你的父亲百年之后(纯属举例、假如)留下了有效地遗嘱,将名下的财产(注意该财产应是分出一半后余下的财产)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那没有在遗嘱范围内的人就没有继承权;
对于共同财产部分也不用担心,你“继母”到你家之前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同样,你父亲的也一样,所以,你父亲和“继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其实很狭小的,仅限于夫妻关系确立之后取得的财产,分出去一半也无所谓,当然,要是你父亲赚钱太厉害,夫妻关系开始之后每个月有个百八十万的,那这个数目也不会小....
基于你给出的情况事实,我认为,你父亲既然和现在的人结婚,那多少都会有些爱在里面,当然,你是他的最爱...呵呵,所以,你父亲应该不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夫妻财产归属(这是让你父亲和继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最小化的最直接有效地办法),也不会在百年之后留下遗嘱,把财产全给你们子女,不留一丁点儿给陪自己这么多年的妻子,哪怕是后妻,这不仅不和我们传统的道德观念,也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对吧。
综上所述,你要明白一个道理,你现在的继母依法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而且非法定情况不会被剥夺,法律基础就是你父亲与其的夫妻关系,而不是什么血缘关系或其他关系。【注:产生继承权的几大法律基础有婚姻关系、父子等血缘关系、扶养关系(例如收养)等,而且每一种关系衍生的继承权基础都有排除情形,恕不详细叙述】

1、你继母是你父亲的合法妻子,是法律规定的第一继承人序列的;
2、你家的楼房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和你父亲一起建的(你是成年人,且资金上你也有投入),你可以分的份额更大一些。如果你当时是未成年人,那么楼房可以视为你父亲母亲的财产,你继母可以继承其中你父亲那一半中的一部分(你父亲那一半中,你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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