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客户的“无理”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59:20
这个客户我已经跟了很长时间了,现在已经到了商务谈判阶段。不过他给我的合同条款中,添加了许多我认为很不合理的内容。第一,交货期延期30天视同未能交货,供方需按需方已付货款金额的200%进行赔偿;第二,保质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供方按实际损失金额的200%进行赔偿。
对于这两点,我认为完全是一个弹性条款,可以要求200%,甚至是十倍赔偿。对于延期,我们已经约定按合同金额的1‰/天进行赔偿,再加上如此苛刻的要求使我们的风险过大。
另外,我们是生产非标准客制化机械设备的,质量标准与控制是不可能做到像大批量生产的通用设备那样完善,因此设备运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过我们会承担维修责任,以保证设备可以正常运行。但是要求我们对损失进行200%的赔偿,这样的赔偿结果是属于未知的数字,如此未知的风险,我们肯定不愿意承担。
请求高手给与帮助,如何来和客户协商。

直接告诉客户,如果延期交货,我们除了可以承担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外,其他的要求不能接受。

说这句话的底气来自于你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价格。如果客户非常认可你的产品质量以及价格,那么他也会反思自己的过分要求。

如果你答应了这些条款,一旦发生什么问题,你将会后患无穷。毕竟这是新产品而不是你正在生产的常规产品。

呵呵 同行啊 我们也是生产非标的
非标的特性就是 要么不坏 一旦坏起来 修也难修啊

如果你们曾经和他做过 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如果他们手头一时很难找到其他的厂家 同时又急着需要这个产品 那事情也好办

就怕他手头上有 好几家 在比着 那你就被动了

反正就是 亏本的买卖不能做 既然做了 就要首先考虑的自己能不能赚 人家是不会感恩戴德 因为你对他们便宜了或是 什么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