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前收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31:53
我租的房子只签了1年合同。合同期满后,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并每3个月向房东缴纳一次房租。但是合同没有再续签。这样住着一直持续了2年,上个星期,我刚交完3个月的房租之后的一个月,房主找到我说他要搬回来住,让我一个星期之内搬走,可以把房租退给我。但退房租的时候只退给我了2个月的,而且不赔偿我任何损失。一气之下,我马上搬走了,没有和房东结清我欠的水电费。现在房东有权利起诉我追缴水电费吗?
我刚才看了合同。还是06年签的,租期是1年。不租需要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且如果合同期未满不能继续出租使用的,要双倍返还租金。不知道这个2年前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给你个案例看看
本人与妻子于3月初租住此房(直租,非中介),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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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3月1日;
2.房屋租金:每月陆佰元(600.00)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另付押金壹千(1000.00)元。
4.....
5.租用期内,乙方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四、三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
4.在租用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才可以解除本协议;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提供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负责偿付违约金壹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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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房租已经交到9月1日,这几天房东在和我们协商提前收房的问题。由于此房原是空房,我和老婆在搬进来后购置了不少东西,包括彩电、沙发、空调、冰箱、热水器、洗衣机什么的都有,还有衣柜和餐桌什么的,所以我们很显然是不想搬的,因为太麻烦了。所以我们要求房东按合同办事:他们需支付一千元违约金。这个时候他们就不同意了,并威胁我们说支付违约金可以,但要求我们立即搬出去。
房东夫妻两人现所住为7楼无电梯,房东女有身孕在身,这个就是他们给我们说要搬回来住的原因。这些事我和我爱人还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同意搬出但他们必须支付违约金以赔偿我们的损失,也就是按合同办事。

考虑到事情不是很愉快,且一年租期满了之后我和爱人还是需要租房一段时间,所以决定还是搬出去。

我现在想咨询的一些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