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池淹死人,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59:01
某农户家的母子俩(小孩才一岁多点)掉到邻居家正在修建中而没有监管保护措施的沼气池中,因没有及时被发现,淹死在水池中第二天才发现,此沼气池是政府惠民工程,由农户先出资两百元交到上级监管部门,等修好后再由当地政府补助农户两千元,可就在修建的过程中,由于池刚好挖在了路边,里面蓄水2。7米深,池边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一天一农户家的一母子俩突然无故失踪,第二天才发现也淹死在邻居家的沼气池里面,我想问的是,此类的责任应由谁来负责???
回答

拜托楼上的 还父母 小孩母亲都掉进去了 看没看问题啊到底
责任由标的物产权人承担 和解当然最好
如果起诉可以起诉产权人 再有产权人向施工方追偿
也可以将产权人和施工单位都起诉

应由沼气池产权所有者负责。施工期间应由施工方负责。

双方都有责任,父母有监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施工单位有义务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根据<<民法>>121规定;被害有有过错的,应当付一定的责任。这里的父母付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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