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负了刑事责任还要负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0:51:49
前不久,我有三个朋友砸坏了别人的店,对别人造成了很大的财物损失。因此别人报了案,而我朋友也被关进了看守所。我朋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我朋友应该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朋友负了刑事责任还需要负民事责任吗?如果对方不与我们和解,一定要我朋友接受刑事处罚,那对于我朋友之前让他店里造成的损失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赔偿了?这次的犯罪行为是我三个朋友一起参与的,这样是不是属于团伙犯罪?

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不管对方与不与你们和解你的朋友都要接受刑事处罚。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人一旦触犯《刑法》就一定归咎他的刑事责任,与和受害人达不达不成和解没有关系。而由于你朋友的行为给 受害人造成的各种损失,你的朋友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是不是属于团伙犯罪,则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免除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你朋友他么依旧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他的赔偿态度好,很有可能判缓。
赔偿对方后,让对方出具一个谅解书,将谅解书提交给法院,一般会有所帮助。

你三个朋友一起作案,属于共同犯罪,有可能会从重处罚。

刑事案件如果启动公诉程序的话,那么就没有和解的可能,因为公诉的起诉方是检察院。另外如果起诉方要求附带民事赔偿的话,你的朋友就必须案判决进行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进行,刑事处罚不能替代民事责任。

三人以上的犯罪(包括三人)受团伙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处罚是可以并用的。

当然要负民事责任了啊,刑事附带民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