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请律师进来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5:13:02
关于法律的一个问题 如果在街上有人拿刀杀你你自卫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他算不算犯法? 受伤程度很严重

对于杀人犯,可以通过正当防卫的手段将其致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关键要讲清楚是正当防卫。

  附:
  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人所实施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的侵袭和损害行为。关于不法侵害的范围,有人认为仅指犯罪行为;有人认为包括违法和犯罪行为。我们认为后一种观点正确。因为如果把不法侵害仅限于犯罪行为,实际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利于同犯罪作斗争,与立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宗旨不符。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有的认为对任何不法侵害都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有的则认为只能对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我们认为,如果不区分不法侵害的轻重缓急,以及是否需要进行防卫而任意实行防卫,就会导致对正当防卫权利的滥用。因而,我们赞成后一种观点。基于上述认识,对下列几种行为,均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1)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等;(2)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实行反防卫:(3)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5)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6)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因为上述各种行为,有的是正当合法行为,有的是缺乏侵害紧迫性的行为。

  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对此种情形的处理,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不同:如果主观上有过失,并造成法律规定的损害后果,依过失犯罪论处;如果没有过失,则应当按照意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