碟屋被搜出128张色情碟片,这属于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05:02
我一朋友在一个县城开了间碟屋,被便衣搜出128张黄色碟片,后来他跑了,没几天他在去外省的途中被抓住押解了回来。
我现在想知道这件事属于什么案件?会不会被判刑?如果判的话会判多久?罚款会罚多少?最好能附带上法律条文!
急!急!急!!
这些基本都清楚了,还有个问题我想请教,他逃逸后被抓住,这个情节会对这个案件有什么影响?后果是什么?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碟屋被搜出128张色情碟片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犯罪,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你的朋友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根据1998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如果是个人看得话,顶多就是个治安案,如果是牟利就不好说了!!

应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具体的量刑情节如下: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