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单据中的双抬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7:10:10
代理进口前提下,《报关单》上有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可以不是同的公司)《税款缴款书》上可以打双抬头(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还有那些单据需要注意双抬头的问题?这些单据有什么联系?有哪些情况会影响到通关提货? 谢谢?
前提是必须能顺利通关,不一定双抬头的请具体说明。
提单若要换提货单的话,双抬头需要体现吗? 对指示提单的背书有什么要求?

实际操作过程中 双抬头中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的关系 一般是代理和被代理的关系 主要有两种:1.实际收货人无进出口经营权 双方是纯粹的代理关系2.双方是买卖关系 别的情况很少遇到。一般海关要求随附代理协议就可以 报关委托等都是经营单位来出。
提单换取提货单 不需要也不可能体现双抬头 一般提单背书是由收货人来做 当然经营单位也是可以的 船公司只看 背书的章和提单上的收货人是否一致。

双抬头,这个只是个说法而已,了解了单据的意义就明白了,涉及到第三方的地方就要注意了。一般"双抬头"的单据是需要提供代理协议的。其中包括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要使用双抬头,除了报关单和税单是这样的情况,前提还要报关单据,比如运单、发票、装箱单也要体现双抬头的。

提单换提货单跟双抬头没关系,只是报关的时候要注意跟报关行说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