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52:35
如题内审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16日以质技监局认函321号文公布)

内审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 ( 以下简称内审员 ) 的管理 , 确保内审员的水平和内部审核的质量 , 满足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开展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对第二方质量体系审核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并从事内部或第二方质量体系审核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资格注册。

第三条 省级技术监督局以对内审员实施注册管理。内审员注册资格的评定应由省级技术监督局牵头组建的评定委员会主持。

第四条 内审员培训、考核和注册采用全国统一的培训教程、考试试题和注册证书。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认证办公室委托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确认内审员培训师资、编制内审员教程、审定内审员考试试题,并统一印制内审员注册证书。

第五条 内审员注册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 个人申请。申请注册的内审员,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同时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由当地技术监督局推荐;

(二)评定。由省级技术监督局授权评定委员会组织实施内审员资格评定。

(三)批准注册。通过评定的内审员由省级技术监督局批准注册,并颁发统一印制的内审员注册证书。

获准注册的内审员,由省级技术监督局通报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认证办公室。

第六条 申请注册的内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两年以上质量管理或者产品检验管理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四)需接受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是指:已具备外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以及由省级技术监督局推荐的、经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认证办公室确认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其课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