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六七十年代时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赴香港定居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26:43
听说是边样的,那如果有些人在那个时候在香港出生,后来又很快离开香港到了别的国家,那他应该算是香港人了,那现在怎么确认他的确是在香港出生的呢?那个年代好像没有正规的法律文件吧,香港在那时好像也没有用电脑记录吧,那现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证明呢?谢谢
那如果这些香港人在七十年代时出国定居了,但没入外国籍,这些证件都弄丢了,那又该怎么办呢?

1949年以前,香港政府无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从内地移居香港。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来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香港亦没有对中国籍居民进行人事登记。1949年中国大陆政权易手后,大量难民涌入香港。为控制香港人口,政府开始实行边境管制,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入境。并开始登记香港居民并发出身份证。首次登记在1949年展开,当时发出的身份证只是一张以人手填上资料的纸张。
1960年6月1日起,政府改发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上有持证人的指模及照片,资料以打字机填上,并且加以过胶。男性的身份证为蓝色,女性的则为红色。
1973年11月,政府改发第三代身份证,证件上的指模取消,不再以颜色区分性别。第二及第三代身份证上盖有签发印章,以绿色代表居港不足七年的居民,黑色代表永久居民。故此当时新移民被称为“绿印客”。
香港早期并无法例规定居民携带身份证。为阻止内地移民偷渡潮,1980年10月24日起,香港政府实施即捕即解政策,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需在公众地方携带身份证,违例者会被罚款港币$1000元。

现在在香港出生(有正当手续)的也是香港人,你不知道很多人故意来生吗?
都有记录的,但是不会提供给公证查询。内地以前也没电脑,还不上户口了不成?
香港小孩一出生就有几个证件,什么出生纸啊,回乡证啊,身份证之类的。这都是正式的法律证件,但是你没法查,除非你是特价公务人员,警察啊,要求人家部门给你查

那时候都有出生纸的,也就是出生证明,会一直保留在医院或者接生婆的手里,如果要证明在香港出生,就一定要找到出生纸,并有证人证明,就可以去领身份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