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该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08:09
本人在上班时从楼梯摔倒,导致右手肌健部份断裂,医院证明开出休息35天,医药费900元。现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医药费保险公司已支付,就误工费这一问题,跟公司达不成一致,本人咨询过工伤科的工作人员,他们说误工费应按工伤前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由公司支付,(上月工资为2000)但公司认为他们以前没有这个先例,认为我是无理取闹,公司同事对我讨要误工费这一做法都觉得很惊讶,公司算工资的还说算了六年的工资从没听说有误工费这一说。公司老板还算通情达理,说可以给我适当的补偿,但不是整月的工资,具体多少还要去问一下。我记得以前有一个同事受伤,公司只付了她15元一天的误工费,不过跟我不同的是,她没有去做工伤签定。我不知道公司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希望大家帮我。
老板说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我20元一天的补贴,算一个月,共600,跟我预期的相差了1000多元,劳动局建议仲裁,让我写好诉状,我现在很矛盾,为了这1000多元误工费,我该不该跟公司打这官司。我现在已不在原单位上班了。

工伤医疗期内,单位必须全额支付你工资,这个是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单位不这样做,你可以考虑去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误工费是全额工资。没错

全额工资.

应该是的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