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会福利保障和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06:30
本人从2008年元月1号进公司,直到今年7元底辞职,这一年多公司没交过社保,而且7月份的工资以任务没完成为由只发了310元,请问这种情况我能申请仲裁吗?

为啥不能 这样能把你那公司告黄都 一般工作必须签合同 签合同必须交保险 一年多没交 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外加精神补偿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10肯定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了

没有交社保,还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如果没有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08年2月到12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你打算辞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

准备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和考勤记录等,这样申请劳动仲裁才有胜算的

肯定是违规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劳动合同有,但是工资是打到卡上的,没有工资条,而工作考勤也只是做月报表,没有考勤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