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保修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36:56
我的摄像机是去年8月30号买的 今年的 8月10号坏了 我送到了 经销商那进行保修(经销商说他们和维修站联系,当时联系后说维修站需要发票。因为我不方便把发票给经销商 就给经销商发了发票的传真 经销商说也可以了 )但是 现在 已经8月31号了 还是没有给我修好!现在已经过保修期了 是否应该还按照保修期内给我保修啊!!如果我取机器时发现没有修好是否还按照保修期内维修?如果 修好了 但是 用了一段时间 又出现同样的问题,是否也应该按保修处理!

保修期前递交的一律不收费,是按照递交日期来确定的而不是维修完成日期。你递交日期是10日,所有不收费

如果是正规的售后走的保修,同一地方相同问题是给3个月保修,也就是说例如你的摄像机LCD坏了,你9月1日修好了,那就从9月1日到12月1日这段时间,你的LCD再次损坏维修是免费的。但是其他部分就不是了。另外记得让经销商管维修站要维修记录,这是3个月保的凭证

可以的,按送修的日子计算。修理后有3个月保修期,换零件要给钱

那肯定了,你在质保损坏的,肯定是要质保的,如果修好了,你还要问他质保多长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有问题了,还要去找他,他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你保修。

应该还算保修期内。如果修好后还是有问题还应算在保修期。若使用一段后又出现同样的问题,假如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不同零部件有不同的保修期),还应按保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