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强险理赔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39:48
时间:2009年4月11日。地点:苏230线与锡宜公路交叉路口地段。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1)凌某,男,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固始镇,持有效的E型机动车驾驶证及辽J08152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证,驾驶注册登记为本人的辽J08152号重型自卸货车。
(2)龚某,女,户籍所在地:江苏常州。
(3)吴某,男,(9周岁)户籍所在地,江苏常州。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09年4月11号,凌某持E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与锡宜公路交叉路口南侧地段,右转弯过程中将同方向由龚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座带乘员吴某)撞到,致龚某倒地受伤,吴某倒地后被重型货车轮胎碾压头部当场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常州市武进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凌某的过错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凌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龚某和吴某均不承担该事故责任。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凌某赔偿被告死亡赔偿金8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赔付龚某因吴某死亡所致的死亡赔偿金11万。
(车辆是由辽宁阜新铭伟物流有限公司转买过户给凌某的,过户手续齐全,保单是有原车主物流公司上交的,保险合同在保险期内。)事情经过大致就是这样,上面的当事人龚某是我的朋友,法院判决书2009年6月8号就下来了,可保险公司至今一直拖欠赔偿金,拖延时期,不给实质性赔偿,打电话问了好多次,保险公司回答:“经理不在。”请高手帮帮忙,这种事情怎么处理,因为地区相隔甚远,我朋友是常州的,总不至于叫她到辽宁去催吧,让法院强制执行?这也是件难事,法院肯定也会拖延个无限期。烦啊 。。。。。。。。
谢谢各位朋友,假如强制执行的话,需要哪些程序呢?强制执行会拖延时间的说法,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你的朋友应该是车辆和过户,保单未做批改。像你这种情况商业险是肯定没有赔偿的,但是交强险是可以赔偿的。而且你们是通过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的:判决上已经支持了我的说法。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我估计你朋友的保单是没有过户的,所以保险公司一定会作出拒绝赔偿的决定的.
财产保险有个很重要的理赔原则,就是强调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对象和投保人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保险利益关系.象你的这一案件,如果你的朋友转买了别人的车而没有去保险过户,就类似他的车没有买保险一样.而原保单以为保险对象的所有人已经不在对保险对象具有所有权(车已过户),所以他也对车没有了保险利益.原保单在时间上没失效,但实际上他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效合同.只有在保险公司同意了过户给新车主以后,那个保单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有效意义.
所以我想保险公司一直没赔,估计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不是这个问题,那你可以选择两种方法处理:1)投诉2)借助媒体力量.

如果你的旧保单在车辆过户后没办理批改手续(变更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如果过户后办理保单批改的话,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吧。

你这种情况不要担心,既然法院判赔了,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判决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拖延不赔,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赔偿利息。
至于执行,非常容易,法院直接从保险公司账户划帐就可以了。对保险公司执行是最容易的。法院有执行费,并且容易执行,不会拖的。

你大可让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没你想的那样。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说明保险合同没有问题,什么批改什么的估计早已经做过了。就是保险公司拖欠理赔。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