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对个人是否有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58:10
我是1999年工作的,当时上了1年的保险,后将关系转入街道,在2007年12月与新公司签的合同,规定上保险,但新的公司于2009年1月才给予正式缴纳保险,现在我如果要求公司将那一年的保险补齐,是否可以办理。另外,如果补交的话,是否对我个人有利?现在的新规定只有个人部分才能计入个人帐户,企业部分计入统筹,那就是说补交的话对我个人利益不大是吗?谢谢高手啦!注:北京城镇户口。
谢谢!
再补充一下,合同是两家签的,但实质上是一个老板开的,这样如果去投诉,胜的把握大吗?两份合同我都有,最后的签字人是同一个人。

补交肯定不利的。

补交是有年限要求,一般只能补交3---5年之前的社保相关费用。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一般补交是存在滞纳金的收取,按千分之2每天计算.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1.你还在劳动仲裁的时效内,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协商不成,就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养老金跟退休前1年当地社平工资、交费基数和交费时间有关,并且跟基数和时间成正比关系,多交多得

交费时间长了,养老金会更多的

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来支付,统筹账户是大头,单位交的进入统筹账户里

补交了,当然对你的利益有正面影响了

补充:

怎么能签两份合同呢?

原来的合同不解除,不能签新合同的

你的劳动关系属于哪个公司的你就拿着哪个公司的劳动合同去申请仲裁,跟法人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