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女朋友同居是否是非法同居?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48:10

是非法同居,但不违法。
法律上只是说“法律不保护非法同居”
所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是没问题的
比如说:双方自愿,对方不是未成年等

  现在法律上已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这个词语了。
  一、原先出现"非法同居"的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违法的”。
  2、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4月《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二、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词语的依据:
  1、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是非法同居关系,现在我国只有登记的婚姻关系与没有经过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且这并非楼上所说的刑法规定,而是由民法通则跟婚姻法规定的.非法但不违法,仅受道德调整,国家并不干涉,如果涉及子女及财产分割问题,可以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为诉请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法个P,刑法早就取消这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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