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给我断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25:57
第一:我于09年5月在青岛浮山后4小区购买一套二手房;
第二:此房建成年代约为2000年,至今仍未在物业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由于没有办理入住,所以之前的房主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也没有催过,但是房子的确是有人住;
第四:现在物业给我断电,要求我缴纳之前的全部物业费约1400元,而之前的房主也百般推诿;已经断电2次,我并未拖欠电费;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这是你自己的失误了,正常情况下你入住的时候要去物业那做个交接
让原业主把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结好好后你在付买房的钱
现在这个问题,不能怪物业,要么你自己出钱,要么让原业主出,他要不出只能上法院……

此案涉及四方:一方是你与前任业主是否就物业费有过协议;一方是你与物业所妥欠费用如何清算;一方是你与供电公司协议。具体到楼主想问的断电问题是你与供电公司的协议,与物业公司不相干,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欠电费就有权用电,任何一方不得干涉,所以物业公司无权断电。具体你可以就此事提起协商、仲裁或诉讼。

另提示:关于所欠物业费,你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协议的,所以物业公司也可能就此事起诉你,但这是与供电一案不相关的另一起纠纷了。

希望帮到你。

一句话,物业无权断电,断电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你可以起诉或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