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返还质物 质权是否存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7:40:36
司考三大本上说是 质权灭失 万国张翔老师说是存续 担保法司法解释说是不得对抗第三人(这么说还是存续?)
请从司法考试的角度回答问题 谢谢

质权人返还质物,质权灭失。因为说的很清楚,质权成立的前提就是质物的转移,既然质物不在质权人手上,质权当然灭失。

对的,质权合同与质权是不一样的,

质权合同仍然有效,

但质权却灭失了,因为质权之成立,必须有质物之转移占有之要件存在。

质权合同仍然存在效力,物权质权上以交付为要件,物权质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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