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所得税退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24:29
2008年一季度盈利缴了2万多的所得税,但2008年度为亏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没有办理退税.请问现在还可以办理退税吗(或是抵减本年)??需要些什么程序???北京朝阳的

本人的意见是,退税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有一种可能你可以申请退还多交的所得税,即你立刻注销你的公司,并清算好各纳税年度的所得税,只有在不欠税的情况下,你方可以办理退税申请。
想必你对会计、税法都了解不少,会计假设有一条叫做“持续经营假设”,税法亦然。既然是持续经营,那么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你的公司还将存续,你的所得税费也将存在,对不对?又,既然存在所得税,那么,你08年度多交的所得税何不等到以后纳税年度作抵扣的税额呢?为什么你却一心想着办理退税呢?你又可知道,在中国这样的税收环境中,你想从国库里面拿钱出来,估计少说也要费十牛百虎之力吧?
另:我们现在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的是季报方式,所以税法只并关心你公司当季的利润总额,若其为正,则需预缴税款,反之,不必。正因为前一种原因存在,很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般都有多交税款的情况。当然,站在你的角度来想,我也能理解,因为你多交的税款,相当于税务局占用了你公司的资金,并且他们也不可能为你这笔多交的税款付利息。考虑到筹资成本,现实中,你相应地筹集一笔相同金额的资金,利息估计也支出不少。这对企业来讲,是不利的。但现实就是现实,入库的多交税款,是不容易退还你公司的。所以,我只能建议你留作以后纳税年度作抵扣税额了。

正规的办法是5月底前办理上一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预缴的税款是多退少补。你过期不办,理论上是不会退了,也不会让你抵减的。当然也不排除特事特办可能性的存在,赶快找人去吧,也许还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