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形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07:16
司考中发现的一个问题。问:秦朝的法律形式有哪些?答:律、令、式、法律问答和廷行事。 其中选项中有说道,令又称制诏。 后来我做题发现,汉朝、唐、宋的法律形式中都提到了令。那么在唐宋、汉朝这些朝代,令也可以叫做制诏么? 谢谢拉

秦朝的法律形式,从史书记载和出土的秦简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 “ 命为制,令为诏。 ”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 式 ” 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 “ 治狱” 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 “ 廷行事 ” ,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还有 “ 程 ” 、 “ 课 ” 等法律形式。

可以叫做诏,自秦始皇以来,君主自辟皇帝的称呼,秦朝以前只有王的称呼,没有皇帝一词。嬴政在位时为了区别自己与历朝的王的身份,于是选择皇帝一词来称呼自己,因为他是中国史上第一位自称皇帝的人,所以皇帝一词始于秦朝,人们也习惯的称嬴政为秦始皇,这就是秦始皇三个字的来历。
后来的朝代,历代国王都沿用皇帝的称呼,电视里也经常会听到“皇帝诏曰”,所以皇帝的号令就成为诏令。所以,唐宋、汉朝这些朝代,令也可以叫做制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