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被收回,说以后想开发票就找税务局代开发票,其中有什么弊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20:49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代开发票的事情,因为我刚做会计,所以里面很多事情还不是很清楚,希望知道的能帮我解答,先谢过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税务局打电话通知我去,查看我们的发票,说是近两年的发票数额太少,原因就是成本率太高,我们一直没有交所得税,报表都是负数,因为以前的专管员好像是查的比较松,所以就一直这样了,这次这个专管员看了我们的票之后,说我们主营的业务没有开多少发票,而其他的业务倒是开了一些发票,但是成本率太高,所以扣了我们的发票和发票领用本,说以后要是有业务就找税务局代开发票。我不知道他这么做,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弊端,还有就是,这个情况,和税务局说的核定税一样吗,上次那个专管员说要核定我们的税,后来我们经理出面了结了,就一直没有核定,这次的情况和上次的一样吗,我不太懂,希望行家指点迷津。多谢了。

税务工作者为您解答:首先,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利收回企业的发票,向你们公司目前的状况,收回发票是正确的,目前,由于企业手中留存发票太多导致的发票违法案件很多,所以,对业务量少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采取收回发票的行为,一方面是为企业负责,减少企业犯错误的机会,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更好的对发票进行控制。我们说,量体裁衣,就是说你需要用多少发票,就领多少发票,领太多了也没用,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税务机关收回你公司的发票没有任何惩罚的意思,如果你有业务需要开发票,可以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该笔业务的合同,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且在代开发票的同时缴纳相应税额,和原先自己开票的区别就在于后者要跑趟税务局而已。
你说的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就是你说的核定你们的税,这个情况现在很普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叫查账征收,适用核算健全的企业;一种叫核定征收,适用核算不健全的企业和个体户。目前小规模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长期亏损,不缴纳所得税,但企业还是正常经营着,这是一个很不正常的情况,当然不排除个别企业确实长期亏损,但换句话说,一直亏损的话,老板早就不干了,越干越亏,谁还干?所以,很多税务机关就针对这样的企业,采取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首先会为你公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比如说商业企业,我这边是8%,那个你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收入 X 8% X 25%。
如果你公司不希望被核定征收的话,那就建议你公司不要再申报亏损了,该盈利就盈利,该交多少税就交多少税,省的税务机关找你麻烦,也为国家做了贡献。

税局是有权利收回你们的发票的,你们又不怎么开票,要发票做什么?

门前开票要先征所得税。一句话,门前开票比自己开票要多交税。

其实你们这种行为很危险的,税局现在在严查,哪有可能一直不交所得税的?你觉得合理吗?一家企业一直没利润,这样的生意你会去做吗?核定你的收入额是税局的绝招,这次让你老板摆平了,估计以后就没那么好彩了,现在只是给你提个醒,再不觉悟的话肯定会核你。你应该给老板陈述厉害关系,其实他出面了结也需要花钱打点的啊,倒不如用来交税算了。凡事要讲求一个度,做人做事不能太过分。你已触摸到税局的底线了。

要核定你们的税 是因为你们一直不交税
代开发票就是比较麻烦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