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拖车费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0:14:57
8月30号晚,在高速收费站前,发生两车擦碰事故,我方为肇事方,全责。
因对方要价高,双方调节不成,由交警部门扣车拖车
第二天保险公司车辆定损700元,这个本方没有异议
现就双方拖车费高达3000元产生异议,现咨询
一,只轻微刮蹭,车辆能开,对方,和交警还要拖车,产生高额拖车费,交警做法是否不妥
二,对方要求我支付高额拖车费是否不妥

谢谢老师
法规已规定能开的情况 可自行开去停车场
无责方 不用扣车 拖车

当时以遵循快速处置原则,驶出收费站,并没有堵在道路上

广东胡律师:

1、你们双方调解不成一直堵在道路上,交警部门拖车并不违法;

2、如果你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的话,那对方要求你支付因此而产生的拖车费属于合理的。

我的车也和一个货车撞了,只是镜子坏了,对方 的车完全没事,交警叫了拖车来,然后我们自己开车跟着到了停车场,告知我交200元,对方货车交500元,哎,要怪就怪投胎不好,偏偏在这个国度,什么事都要关系,中国啊,我是对你又爱又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