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一考研女生被撞,肇事方太不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38:34
2009年8月25日下午1:30分左右,重庆沙坪坝虎溪校区川美考研女生被一量飞奔而来摩托车撞倒在地,送到医院已经是下午5:30分左右,由于受害人父亲已经出事,母亲生病不能出行,家人没有即时到现场,交警执法人员在没有受害人家人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就把肇事人在8月27号放出.
肇事人关押期间:肇事人父(叶先生)母多次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并在肇事当天给受害人出了2000元做手术,并在27号再次给受害人补交了当时所欠的4千多元的医疗费.
肇事人27号下午被放出后:肇事方到现在为止,没有了解过任何受害人的情况,也没有再给受害人补充过任何的医疗费用,现在医院没有预先支付医疗费用就不在正常使用药物(停药处理).

请问:交通部门在受害人家人没有到交通部门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就放出肇事人是在规章制度下处理问题吗?交警部门违反规定了吗?
肇事者你这样行吗?够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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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孩子~~

前期给钱就看是双方协调过没。如果协调好了那交通部门就不再负责人,而且即便是肇事,那交通部门扣人的时间应该也是有限制的。受害人家属要是有什么要求之类的应该给法院提起诉讼才对。自己的一点认识。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问问。现在是法制社会,很多事情不能用我们的主观思想去判断是否合理。

这样的行为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行为!
个人意见首先羁押肇事人,强制解决受害人的住院问题!然后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后续的责任问题.

tong 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