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扣留私人物品能报警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41:09
本人前几天找了一份工作,具体如下:
1.到那工作要交200块钱工作服,餐补住宿押金,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退还全部押金,辞职提前3天跟领导打招呼
3.私自不打招呼或者试用期不满一个月不予退还押金200.

这是我签合同大体意思。

我的为题,很邪乎:
8月26号开始上班,27号下午我就不干了,也就是在那工作了 1天半。
到今天9月2号,一共6天没去。我走的时候东西都没拿,被褥生活用品。
去拿的时候有个经理说你不能拿, 我问为什么?
经理说:你得让家长来 办手续!!!纳闷···
如果我家是外地的也需要家长么?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工厂,怎么感觉回到学校了!
是不是因为我没有交200块钱押金,他们不让我拿的?
请问单位的做法有法律效力么?
还有我的做法对不对?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我只想拿到属于自己的东西离开那,应该怎么去要,
我也到当地劳动局咨询了,
工作人员说我的问题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帮我,
应该怎么办!!!或许他们想坑我200快钱押金!
我想用法律和他拼一拼,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广东胡律师:

单位扣押你的私人物品直接报警,不过你这是劳动纠纷最好去劳动局才好解决。

绝对非法的,劳动法有相关的规定,不可以收押金以及扣押证件的,他们违法啦!可以到仲裁局去咨询一下,对你会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