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更换初期签订合同并改签新合同,并且新合同内薪金和原合同不符(降低),是否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36:53
入职后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执行1年左右公司要求改签新合同,但其合同中写明的薪金比原合同低,并当面声称合同中写的是基本工资,你先工资减去基本工资为绩效浮动工资,可新合同中从头到尾没有出现绩效工资一说,现在公司又催促要签新合同,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

在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前,公司无权单方面要求你改签合同。改变工资约定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和你协商并征得你的同意,你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或者改签合同。只要你不签就可以了,公司无权强迫你签的。而且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降薪续签而你不愿续签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劳动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违法,合同期内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可参见我博客中的调薪法律分析
http://hi.baidu.com/dowalkline

是 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可仲裁

当时我公司也是这样的,后来闹了很久才解决
就算是有浮动工资,也应该制定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