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公积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0:42:00
辞职了原来公司耍流氓户口档案之类的都不给,非得让交几万的违约金,很不划算,请告诉下能到新公司另起炉罩不?全都重新办理可以不?如果不能该怎么办划算?
当时签合同是在2006年签的合同,里面是有一条关于违约金的,但是新劳动法对当时的合同有没有约束力呢?另外公司在这个城市是个比较大的纳税公司了,和当地政府关系好的不行,觉得要是走法律途径胜算不大呀.

1.在同一个城市都是跟身份证对应的,不能重新开户,只能选择转关系到新公司继续交的

在不同的城市,由于现在没有全国联网,都可以重新开户交的,跟原来的没有关系

2.关于辞职

如果你的合同是2008年1月之后签订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30日内,单位批准了,离职,30日满,单位不批准,也可以离职,走了这个程序,单位不能扣留你的户口、档案和社保关系、公积金关系,必须给你办转的手续,单位不这样做,你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违约金

如果是08年1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单位提供了有偿培训(有发票证明),并且和你约定了服务期,你提前辞职,就得支付违约金给单位,但是违约金不能高于培训费用,并且随着你工作时间而递减

如果是08年之前签的合同,那么按照原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来处理

3.所以,如果你换城市了,可以重新开户,暂不管原来的社保和公积金,包括户口和档案

如果你没有换城市,那么就得找原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补充:

08年之前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的,所以违约金这个东西恐怕是比较难解决了

社保和公积金是不可以再办一个的,除非你原来的销掉可以重办,如果上个公司扣着不给你转的话你就不划算了,至于你讲的违约金是你们当初签合同时规定的吗,如果不是,你完全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他们这样是违法的,你胜算的机会很大

只要你有合理的理由,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的仲裁部门去告他。如你没有合理的理由,户口这个问题,非得他同意才行。无其他解决途径。其他都可以另起炉罩。只要你不做国家公务员,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