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署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后单位说试用三个月后才签合同,有这种说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34:36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里有一条,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招录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但是报到后,单位说试用三个月以后签合同,有这种说法么?这算不算违反就业协议的规定?
不是我所问的问题...您说的试用期是签了合同以后法律规定的试用期。而我问的是...单位所谓的“试用期三个月”,是在并没有签署任何合同情况下试用三个月。 有这种说法么?
但是报到后,单位说试用三个月以后签合同,有这种说法么?这算不算违反就业协议的规定?
不是我所问的问题...您说的试用期是签了合同以后法律规定的试用期。而我问的是...单位所谓的“试用期三个月”,是在并没有签署任何合同情况下试用三个月。 有这种说法么?
试用期的长度,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
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
试用期。因此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的话,合同是至少签三年以上.
当然,这只是法律规定,在中国很多企业招工都是无视法律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