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下乡插队过程能算知青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19:00
我是城镇居民,1965年10月经镇人民政府及党委的动员和批准,随父母全家下乡插队落户,(注:有批准书为据)我当时13周岁,在初一读书.16周岁初中毕业后参加农村劳动17年,直至1985年10月经批准落实政策户口回城,因超过"招工"选招年龄,未被安排工作单位,从事个体经营(有工商执照)直至1997年,期间,我从1986年开始连续交纳个人养老保险费直至2009年.
因我有17年随父母下乡插队经历,故于2008年向市劳动部门提出:确认知青.续接插队工龄的要求,但市劳动部门认为:你1965年的下乡插队,不属国家统一组织的,故你不属知青对象也不能续接插队工龄.
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第(三)条,在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
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一)条办法处理. 另据江苏省劳动局.人事局:苏人四(85)69号文件第二条,"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和连续工龄,从年满16周岁参加劳动或初中.高中毕业参加劳动之日起计算.的规定,我均符合文件要求的条件,但市劳动部门的意见却认为:"镇政府组织和批准的行为,不是国家统一组织的",我认为:市劳动部门的意见是错误的!今特提出夲问题,希望得到依法合理的解答和回复!电子邮箱:qd_gws@163.cm谢谢大家给我回答以下四个问题:
1.镇人民政府的批准行为是否代表行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批准权?
2."下乡插队批准书"是否能代表国家统一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
3.我的17年下乡插队劳动的经历和过程,是否能按"知青"对待?
4.确认知青关系应当有政府的那个部门负责?

你在农村17年视为知青工龄,须要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文件
作为依据.

针对以上4个问题,请参考:

苏人四[85]69号
二、“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他参加工作的时间和连续工龄,从年满十六周岁参加劳动或初中、高中毕业参加劳动之日起计算。
三、插队知识青年工龄计算的审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劳人培[1985]23号
((一)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工龄的起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对个别有异议的,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三)在一九六二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处理。

苏劳社险[2003]17号
关于明确“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的子女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无论是直接参加劳动还是在初、高中读书,毕业后参加劳动的,起算工龄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年满16周岁。即:下放后直接参加劳动的,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连续工龄;下放后在初、高中读书的,从毕业后参加劳动之日起计算工龄,若毕业后参加劳动时未满16周岁,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连续工龄。

不知楼主是何方人士,各省(市)的政策和规定不一定相同,应以当地政府的为准.

具体解答

1.镇人民政府的批准行为是否代表行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批准权?
答:毋庸置疑.

2."下乡插队批准书"是否能代表国家统一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65年的所谓“全家下乡插队落户”,事实上应为“城镇精减户口”,
与“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是有本质区别的,可以讲不一回事,但”下乡插队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