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0:12:49
月底就要开庭了,想了解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大致的情况是:
1.女儿3周岁多。
2.女儿1周岁后,主要由老婆带大。
3.女儿1周岁后,我在外地工作,每周回家一次,工作比较忙,以后会更忙。
4.老婆脾气比较差,用菜刀砍过我一刀。
5.老婆职业是教师,收入比较低,我的收入大概是她的15倍。
6.我年纪比较大,大她11岁。
7.我婚期房产有4套,婚后共有房产1套。
8.自我感觉素养比老婆高一些。

我觉得女儿由我抚养,对小孩成长有利些,所有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请问开庭时我应该如何陈述比较有利。

另外也有两个方面的担忧:
1.女方说如果女儿判给我抚养,将抱走女儿不让我见面,实际生活中,这样的威胁可信度有多高?
2.俗话说,宁要讨饭的娘,不要有钱的爹,大概是说当爸的比较粗心吧,还请有经验的朋友指教,综合判断,女儿由我抚养合适,还是由她娘抚养合适。

谢谢。

对你不利的因素:
你的工作忙,无法保证能很好的照顾你的女儿。这是对你最不利的。
女儿主要由你老婆带大,感情容易偏向你老婆,但是三岁的女孩无法做出自己决断,法院可以不认定此条。
对你有利的因素:
你的老婆脾气暴躁,曾经砍过你,可能会再抚养女儿的过程中对女儿造成伤害和虐待。
你的收入高,在抚养女儿的经济能力上是没有问题的
最好是请个民事案件比较有名的律师帮你

你的担忧不用考虑
可以和女方谈好部分 比如 女方得孩子 怎么样 男方得孩子 抚养费不要等 另外给补贴 财产
2点 法庭看情 更重法律 你的经济不成问题 你可以想点解决办法的

和法官啦啦关系 嘿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