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州市指的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45:50
某个省的地州市指什么?甘肃有地吗?我认为只有州市。

某省的地州市,是指比省低一级的行政区域.地和市有点混淆,"地"有的单指"地区"(管辖权力比地级市小),有的也指地级市(下面通常都会管辖几个县市);"市"这里的狭义指下面不管辖县市的省直辖市,广义则是指所有的地级市;州就是指自治州.
甘肃已经没有"地区"了,但叫"州市"有点不妥,因为市还有县级市,州下面也有县级市.通常的叫法是"地州",比如我知道的云南省,云南也已经没有"地区",地就指地级市.甘肃如果叫地州市,那因该是从有"地区"和省直辖市(如嘉峪关市)时期叫过来的习惯吧.

地指 地区和地级市
地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指行政地位介于省和县之间的行政区,之前相关称呼为“专区”,属于第二级行政区划。这一层级的区划在清朝末期至民国初期,为“道”,但道辖域广;之后改道制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区则改称为“专区”,1970年代开始将“专区”改称为“地区”。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分区改称“地级行政区”,取代原“专级行政区”(专区级行政区)。
地级市,指地区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的城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而被称作“地级市”,自1983年正式作为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省辖市之称。

州指自治州
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省一级与县一级之间,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照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设立自治州的有省和自治区。自治州管辖的县级行政区为县、自治县、县级市。

市指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
县级市,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县级行政区——市(城市),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即不设市辖区的市)”,县级市为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作为区划术语,“县级市”自1983年开始正式固定下来。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