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不认为我是工伤。请问该怎么办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27:54
我在网上看了下,明明我的情况就是属于工伤性质的。但所在单位非说我报告晚了,说不应该以工伤的名义来解决。这明明是欺骗行为。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一是找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二是找到当地的司法机构

可能只有找当地劳动部门帮忙了

工伤上报好像最迟是48小时.

申请劳动仲裁或请求司法解决。

首先要到专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再找劳动仲裁部门!

请认真看看,你属于哪种。是不是真的晚了。如果没晚一定去申请鉴定,实在不行就仲裁告他。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