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到底国家允不允许保险公司的资金用于设立证券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16:29
新修订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删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之条文
请问到底国家允不允许保险公司的资金用于设立证券公司。
新修订的保险法删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之条文
删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之条文
请问到底国家允不允许保险公司的资金用于设立证券公司。
新修订的保险法删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之条文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条同时规定: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新的保险法适当扩宽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允许保险资金用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此外,还删除了禁止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投资的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不可以。
我是保险公司的组训,我们在讲新保险法的时候,特别说明了这一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是非常严格的。
新法上说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范围非常明确,,它规定了可以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即许可了证券买卖功能,但没有明确列明可以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等其他企业,则一定不允许。
国家明文禁止的。
《保险法》第105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业”。
平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