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执行庭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拘留被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12:37
我的邻居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维修我家被被损坏的房子,并把内在银行的钱提走,导致执行无法执行,但他们只有一处自住的房,请问法院执行庭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拘留被告?
自住的房子也能作为执行的标的吗? 法院怎样查被执行人转移存款,法院只是看他账户里有没钱,并说没有钱就永远执行不了,但他有两被告都有固定的工作呀,家里还有一些如电脑电视等财产呀,执行庭为何不去查呢?是否要我再去申请要求查这些东西呢? 请问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最近一年内的存款算不算转移财产?

首先,执行人员 对被执行人先限期履行。如到期不履行的 就可以拘留。其次自住房 也能作为拍卖的房子,但是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个居住的场所。一般只有1套房子的情况下是不拍卖的。其他方法也可以直接扣划他银行卡上的工资(夫妻双方的)这个需要执行人员多跑几次银行。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有发现其他东西了 ,是需要你自己举证的。你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执行标的是多少。如果有可能就给我消息 具体帮你分析,有些招数,也不能明写道这个上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 法释〔1998〕15号)100.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101.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除非暴力抗拒执行,否则不能拘留。这处自住的房屋如果所有权归你的邻居,可首先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可以对其拘留。你可以找执行法官,要求穷尽执行措施。

像他这样转移存款法院可以对其拘留。